近日,笔者在某化工企业检查时发现,该企业一液化气储罐下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防爆穿线管接头断裂(见上图红圈内)。
“依据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》等相关标准,该情形已构成防爆失爆,防爆性能失效,应立即整改。”笔者当场指出。
看到企业陪检人员一脸惊诧,笔者告知对方:“防爆穿线管是爆炸危险区域电气防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接头断裂将破坏防爆系统的整体性和密封性,导致经防爆认证的电气设备丧失防爆能力。在这种情况下,设备内部因短路、接触不良等产生的电火花,很可能直接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,进而引发火灾或爆炸,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。”
听完笔者的讲解,企业陪检人员表示:“我们检查时没注意到这个问题,以后检查一定要更仔细点。”
在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时,笔者指出:“爆炸危险区域内,微小电火花就可能引发严重爆炸事故。企业必须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整改。”
企业负责人当场表态,将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整改,健全设备隐患自查自改机制,完善激励约束措施,严防同类隐患再次出现。
编 后
防爆穿线管的核心作用是隔离内部电气火花、电弧与外部爆炸性环境。一旦发生失爆,内部点火源可直接引燃可燃气体、蒸气或粉尘,引发火灾、爆炸,甚至可能导致厂房坍塌、连锁爆炸。
爆炸产生的冲击波、高温火焰及碎片会造成人员骨折、烧伤、内脏损伤甚至死亡;伴随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还可能导致人员中毒、窒息,进一步扩大事故后果。
失爆事故还会损坏防爆穿线管及相关电气设备、仪表,造成生产中断,产生设备维修、更换费用及停产损失,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
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(GB 50058—2014)第5.4.3条规定,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做好隔离密封。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》(AQ 3009—2007)第6.1.2.1.8条规定,电气设备的电缆和导管连接应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要求。
相关企业应按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爆穿线管,加强自查自纠,杜绝类似问题出现,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。